加捷生醫董事會決議修正現增發行新股案增資目的為轉投資子公司
(113/11/01 1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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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加捷生醫-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正113年8月8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暫定發行總股數以20,000張為上限,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上述規定,洽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辦理公開申購計2,0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所需資金總額、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一併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案為修正原第11屆第11次董事會(113年8月8日)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因應實際情形變化,增資目的由轉投資子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改為轉投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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